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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馆是学校教学、科研的文献信息中心,为营造良好的阅览环境和秩序,更好地维护广大读者的公共利益,特制定本馆读者守则。 1、校内读者凭本人的有效借书证入馆;校外读者凭介绍信及本人有效证件到办公室联系入馆。 2、保持图书馆安静,禁止在馆内喧哗。入馆后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档。 3、保持馆内清洁卫生,严禁随地吐痰、乱扔废弃物。 4、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,严禁在馆内任何地方吸烟。 5、读者应爱护书刊资料和馆内各种设施,不要在书刊资料上勾划、圈点、批注、污损及撕页,否则赔偿污 损图书同样版本的书刊,买不到相同版本书的,按丢失书刊赔偿。爱护建筑、家具、设 ; 损 坏应予以赔偿。 6、维护馆内秩序,不得抢占阅览座位,禁止隔夜占用书包柜存放各种物品;不得随意挪动阅览桌椅。 7、为维护开架流通的正常运行秩序,在书架上取书每次不超过两册,翻阅过的书刊放归原处,阅览后的书刊可放在阅览桌或书车上,不必自行归架,以免错架。 8、进入图书馆应注意言谈举止文明大方,衣装整齐,禁止穿拖鞋入馆。 9、禁止在馆内进餐、吃零食等。 10、自觉遵守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,支持工作人员按章办事。
(一)服务对象 1、本校教职工及学生; 2、进修生、代培生及短训班学员; 3、校外读者。 (二)借书证及阅览证的办理 1、教师凭工作证到图书馆办公室办理借书证。 2、研究生由研究生处统一到图书馆办公室办理借书证。 3、新生由班长持本人学生证到图书馆办公室统一办理全班的借书证。 4、进修生、代培生等其它读者,一律凭单位介绍信到图书馆办公室办理借书证,并交押金200.00元。 (三)补办证 若借书证遗失,须及时到图书馆挂失,并还清所借书刊,再到办公室补办证。 (四)其它 读者调离学校必须来馆完清一切借阅手续并交还借书证。 (一)专业图书 1、册数:教职工、研究生限借中外文图书21册,学生限借13册。 2、期限:教师借期为60天,研究生、本专科生为30天。所借图书必须在借阅期限内归还,若需继续使用可续借一次。凡逾期未还或罚款未交者,一律停止借书。 3、入库及借阅:全校所有读者凭借书证均可入中文库(教师、研究生可以入外文书库)查阅;读者借书后,应自行在书内所贴的日期单上加盖最后归还期日戳,并详细检查书中是否有污损、缺页,查出后及时向管理人员声明,加盖污损或缺页印章。否则以后发现概由借者负责赔偿。 (二)过期期刊 1、册数:中文过刊,教师、研究生限借平装刊3册,学生限借2册;外文及中文孤本刊一律不外借;精装期刊一律不外借。 2、期限:借期为10天,超期按0.05分/天·册罚款。 3、入库及借阅:平装期刊库面向全校师生开架借阅,精装只允许教师、研究生入库查阅;读者借到刊以后,请详细检查刊中是否有污损、缺页,查出后及时向管理人员声明,加盖污损或缺页印章,否则以后发现概由借刊者负责赔偿。 (三)小说 1、小说实行收费借阅,每册每天0.30元 2、每人限借小说5册。 (四)光盘 (五)赔偿规定 1、图书被污损、涂写,一律按书价的1—2倍赔偿。 2、损坏图书条形码者,每张条形码赔偿1.00元。 3、丢失中文图书,书价在2.00元以下按10倍赔偿;在2.00-5.00元之间的按5倍赔偿;在5.00元以上按3倍赔偿。 4、遗失原版外文、港台图书,按原价的3倍赔偿。 5、遗失影印外文及港台图书,按原价的10倍赔偿。 6、图书遗失后,若购得相同图书作为赔偿者,须交纳图书加工费3.00元。 7、专业期刊遗失后按全年价的3倍赔偿;文艺期刊按所遗失刊的3倍赔偿。 (六)凡偷窃、撕毁图书者,除按学校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外,一律按码价20倍罚款。 (七)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,遗失后应立即挂失,因转借、代借、遗失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人自负。
1、本室主要陈列最近一年购买的中文图书。 2、读者凭本人借书证扫描入室后方能借阅。 3、借书册数及期限:所有读者在本室均限借2册,借阅期限均为15天,超期图书按0.05元/册·天累计交纳滞
1、本室主要陈列1983年以后的中文图书。 2、读者凭本人借书证扫描入室后方能借阅。 3、借书册数及期限:教职工、研究生可借13册,本科生可借6册;借阅期限教职工为60天,研究生、本科生为 1、中文报刊借阅区分为自习区和阅览区。自习区陈列有现期报纸;阅览区陈列有中文现刊、中文精装过刊、 2、读者一律凭本人借书证入室阅览和自习。 3、本室陈列的书报刊一律不外借,只供室内阅览。若需外借复印,必须办理暂借手续,复印完后立即归还。 4、每人每次限取1 ~ 2册书刊,期刊阅后请放回原处,图书阅后请放在阅览桌上,由工作人员上架。
1、外文书刊借阅区主要陈有外文图书和外文期刊。 2、读者一律凭本人借书证入室借阅。 3、外文图书提供外借服务,教师借期为60天,研究生、本科生为30天,所借图书必须在借阅期限内归还, 超
1、本室仅全校师生员工开放,读者凭借书证上机。 2、图书馆在电子阅览室的计算机上不安装游戏软件,也不希望读者从网上下载游戏软件。 1 、图书馆工作人员可借中外文图书 15 册,中文过刊 6 册,小说 10 册,光盘 1 碟;借阅书刊必须履行正式借阅手续;若书刊确实借满,又因工作需要,应写出借条,并经馆长同意,办理短期暂借手续。 2 、借期 1 年。超过 1 年,虽不罚款,但暂停借阅书刊。 3 、不得在编目室、阅览室借阅各类图书。若有特殊情况须经馆长同意,并办理短期暂借手续。 4、在阅览室借阅期刊必须办理暂借手续。
为了严格劳动纪律,特对考勤作出如下规定: 1、每个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作息时间,按时上、下班。全馆由办公室统一进行考勤。 2、全馆人员,上班时必须到办公室签到,由他人代签,一律无效。专职教师(文献检索教研室的老师)平时不鉴到,但星期五下午必须签到(有课可以不签到),兼职教师(其他部室的老师)上课的半天可以不签到。 3、迟到在20-40分钟内,按2次计,超过40分钟计3次。 4、上班时间因私事离馆者,须向部室主任请假,并到办公室登记离馆、回馆时间。 5、女同志在小孩一周岁半内,每天可享受一小时照顾小孩时间。 6、有子女在幼儿园及学前班上学的家长,每天下午可提前20分钟离馆接小孩,但离馆时必须到办公室登记。超过20分钟者,按有关规定计假。 7、因病、因事,由本人写请假条,经部室主任批准,报办公室备案。超过2天者,除部室主任签出意见外,还须报馆长批准。部室主任请假须馆长批准。若为急事,事后必须补假,否则按旷工处理。 8、开家长会、学校安排房屋修缮等情况不计事假;搬家给公假3天。 9、直系亲属去世,给丧假5天。 10、产假、婚假如果在假期,一律不补,但假期不安排值班;探亲假(探配偶1次/年、探父母1次/4年)一律安排在假期。请探亲假时,可以不安排值班。 ll、女同志第一次人工流产,可休息15天不计假,第二次及以后,按病假计;女同志安环可休息3天不计假。 12、小孩在幼儿园、学前班及有特殊情况者,可以每天上午晚半小时上班,但每月须扣30元岗位津贴,其他人员一律按时上、下班。 13、父母或配偶在本校工作,若生病住院需要照顾,不计事假;父母或配偶在校外工作,若生病住院需要照顾,学校按事假计,馆内不计事假。馆内津贴的发放均按统一标准执行。 14、利用上班时间从事第二职业(包括经营性活动、传销、买卖股票等)按旷工处理。
为了严格考勤制度及其它有关规定,馆内奖金的发放与考勤等挂钩。现将馆内奖金的发放规定如下: 1、迟到:每次扣2元 2、病事假:半天起扣,20.00元/天;生病住院3.00元/天。节假日均不连续计假。 3、因私事中途离馆,离馆时间全月累计在4小时以内不扣奖金,超过4小时,在7小时以内,计半天事假;超过7小时,在11小时内计1天事假;其后依此类推。 4、因私事中途离馆不登记者,每发现一次扣30.00元,少登时间者扣15.00元/次,若一学期内第二次发现不登或少登时间者,将加倍扣发;其后依次类推。 5、照顾生病住院的父母或配偶,按10,00元/天扣岗位津贴,节假日不连续计假。 6、图书馆因工作需要,派工作人员脱产学习,学习期间,学校的岗位津贴按学校规定发放,图书馆的岗位津贴、期末奖、年终奖、教师节及其它节日奖金全发。 7、经图书馆同意,参加函授本、专科学习的工作人员,其集体辅导及考试时间,当月累计不超过5天者,馆内岗位津贴照发;5-10天者,岗位津贴发一半;超过10天者,不发当月岗位津贴。全年累计参加辅导及考试时间超过一个月者(每月按22天计),则按月数发放年终奖及期末奖,其它节日奖金照发。 8、半脱产学习者,岗位津贴、期末奖、年终奖发一半,教师节及其它节日奖金全发。 9、旷工:半天起扣,60.00元/天。 10、调进、调出的工作人员按月发放期末奖和年终奖。 11、图书馆局域网上任何时候不得运行游戏软件或私自安装软件。上班时间单机上不得运行游戏软件,也不得进行网上聊天,否则每查出一次,扣违章人员岗位津贴30.00元。 12、全年迟到累计在50次以上或病事假在一个月以上者,将扣发年终奖10%,之后每增加迟到10次或病事假10天,将增扣1%的年终奖。 13、馆领导、部室主任在履行岗位职责中有重大失误者,酌情扣发岗位津 14、对以下岗位的人员实行补贴: (1)计算机网络管理人员20.00元/月·人 (2)采访、编目人员20.00元/月·人 (3)专业图书借阅人员、中文过刊借阅人员10.00元/月·人 (4)复印人员20.00元/月·人 (5)电子阅览室工作人员20.00元/月·人 15、编目室按规定任务编书,期末统计时,每超1种,按1.00元奖励。 16、学校所发给文献检索课教师的课时补贴不交图书馆;专职教师超学时部分(按学校的核定工作量为准),每学时图书馆增补3元;专职教师不领取图书馆的月岗位津贴、季度奖,年终奖发一半,其它馆内津贴和学校的津贴全发。 17、设立以下单项奖,每月计算—次: (1)全月无迟到者,奖励10.00元。 (2)全月无病事假者,奖励10.00元。 (3)全月无离馆登记者,奖励10.00元。 18、当年退、离休的人员,发给全年年终奖,其它奖金按退休人员一样对待。 19、阅览室、专业图书借阅处、中文过刊借阅处的工作人员,若每月病事假超过3天,又未安排人顶班,超过部分所扣的奖金返一半给本室其他工作人员。
为严格财会纪律,特制定以下有关规定: 一、各项开支的批准权限:零星开支由馆长决定,大项投入或支出,以及酬金分配、提成由馆务会研究决定。 二、有关财务制度的具体要求 1、开票、收款 (1) 所有的收款发票均由办公室工作人员到学校财务处领取。 (2) 复印:由复印人员开票,办公室收款。 (3)电子阅览室上机费由本室工作人员收取,之后交办公室,每周结算一次。 (4)其他类型的收入由办公室开票、收款。其它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现金。 (5)无论收取何种现款,必须出据,不得打白条代收据。 2、对全馆人员的要求 (1)与外单位发生经济联系,金额较大(500.00元以上),而馆内又无明确的收费标准的项目,必须由馆领导与各部室有关人员一起与对方签订合同;500.00元以下的,有关部室决定后将其结果上报馆领导。 (2)与外单位往来(如购物、复印、胶印、打字、信息检索等),不得向有关单位索取任何回扣,也不能以加班费、劳务费的形式索取。如事后对方给予的劳务费、回扣等,必须上交图书馆。 (3)各部室不得设有“小金库”。 ( 4)若违反上述规定,除所得的收人必须全部退出,还要按其所得款目的数额扣岗位津贴;若继续违规,除在经济上给予处罚外,还将调离原岗位。
图书馆鼓励和支持在职人员继续学习、提高、深造。为了便于管理,现将有关事宜规定如下: (一)经费 1、报考电大、自修大学、函授大学等可获得文凭的各类学校,图书馆解决教材费,但超过300.00元以上部分自付,其它费用(如报名费、学费等)自理;若学校同意解决,不在此例。 2、根据工作需要,学校或图书馆派出参加短期脱产培训者,其学费等由学校或图书馆解决。 3、参加函授、自修大学学习者,若需在外地面授,图书馆解决来回路费,但若面授地点较远者,只解决200.00元之内的路费。 (二)时间 1、报考不给复习时间,考试时间不计假。 2、录取后,期终考试按考试科目给复习时间,每门课程3天。面授凭通知给听课时间。 3、单科考试(含自考及评职称时的外语考试、计算机考试),每考一科给3天复习时间。 4、补考:只给补考时间,不给复习时间。 (三)上述可获得文凭的优惠学习条件每人只享受一次;若学业未成转读其它学校,并重新开始学习者,其教材资料费累计报300.00元,超过者自付。 (四)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扣回图书馆所发给的教材资料费或培训费及差旅费: 1、学习结束时,未达到要求,即未获得毕业证或结业证者; 2、中途终止学习者。 图书馆鼓励工作人员学习专业知识,进行科学研究,并对其成果进行申报,凡是获奖成果,图书馆均给予奖励。现将有关事宜规定如下: 奖励条件 1、奖励的内容必须是图书馆学和情报学方面的成果和内容; 2、获奖成果必须是由图书馆工作人员主持的; 3、单位署名必须是“四川农业大学图书馆”。 奖励 凡符合上述三个条件的,图书馆均给予奖励。 (一) 成果奖 1、省厅级 特等奖 1000元 一等奖 800元 二等奖 600元 三等奖 400元 优秀奖 100元 2、学校及地区奖 一等奖 400元 二等奖 300元 三等奖 200元 优秀奖 50元 (二) 论文 1、省厅级:主要是指省教育厅、省科委、省图工委、省图书馆学会、省情报所、中国图书馆学会,其它学会和杂志社编委会组织的评奖不予奖励。 一等奖 150元 二等奖 100元 三等奖 50元 优秀奖 30元 2、学校及地区奖 一等奖 50元 二等奖 40元 三等奖 30元 优秀奖 20元
图书馆鼓励工作人员参加学习、提高学历,为了便于管理,现将有关事宜规定如下: 1、需要报考研究生的人员,原则上必须是在图书馆工作5年以上(含5年)的人员。若要提前报考,需交纳押金,每提前一年交2000元。 2、考取校外研究生的人员,必须在离馆前一次性交清押金,学习完后回图书馆工作,图书馆将押金及利息一并退还;在校内攻读的人员,可一次性付清,也可以按月扣津贴,扣清为止。学习完后若回图书馆工作,图书馆将所扣押金一并退还。 3、学习的形式(全脱产和半脱产)自由选择,时间均为3年。超过3年未学完者,其超过部分的时间按事假计。 4、奖金的发放,按《馆内奖金发放的规定》办理。 图书馆鼓励工作人员学习业务知识,积极撰写论文。为了便于管理,现将有关事宜规定如下: (一)给予奖励的条件 1、撰写的论文内容必须是图书馆学、情报学方面的论文或者是综述; 2、第一作者必须是图书馆工作人员; 3、单位署名必须是“川农大图书馆”。 (二)奖励 凡符合上述三个条件的,图书馆给予以下三方面的奖励。 l、免费打印和邮寄论文。 2、若须交版面费,凭编辑部的发票,报一半的版面费,但最多只报150.00元。 3、凭汇款单,图书馆付给相同金额的稿费。 (三)奖励的付款时间 待论文正式发表后,凭赠送期刊、版面费发票、汇款单付给应付的奖金。 (四)几点说明 1、一级期刊以学校认定的为准。 2、核心期刊以《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》为准。 3、增刊降级对待。
1、年终考核严格按学校的基本要求进行。 2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年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: (1)半脱产学习者; (2)本年度被学校通报批评者; (3)出现重大事故者; (4)全年迟到在20次以上者; (5)全年离馆登计累计在70个小时以上者; (6)全年病事假在一个月以上者; (7)上一个年度已经被评为优秀者,本年度不再评优。 3、部室主任每次最多有2个优秀的名额。 4、考核程序:按学校的要求进行。
(一)、图书馆物质设备的类型 本馆物质设备除书刊外,分4类: (1)日常办公用品:如笔、纸、墨、不干胶、白乳胶、打号机、打号油等。 (2)家具:如办公桌椅、钢木书架等。 (3)一般设备:如切纸机、电扇、监测仪、取暖器、吸尘器、手电钻等。 (4)专用设备:如计算机、复印机、胶印机、电视机、去湿机、VCD机、DVD机、扫描仪、打印机、投影仪等。 (二)物质设备的管理办法 1、日常办公用品、家具和一般设备由办公室负责准备、管理;专用设备由信息技术部负责管理。 2、各项物质到馆后分别由办公室和信息技术部进行验收,验收合格的物质设备按要求建立帐目,对名称、单价、数量、规格、所在部室、使用人等做出详尽记载,做到帐目清楚。 3、专项设备的维护、维修、常用备件的准备及定期核查由信息技术部负责。 4、各部室主任对其所属的设备要认真管理,能够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的,由使用者负责管理;不能够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的,由部室主任负责管理。 5、妥善做好对本馆物质设备的管理,每年对各项物质设备进行一次清理检查。防止有帐无物、使用不当、管理不善等问题的发生。年底对增减变动情况由有关部主任在馆务会上进行扼要总结。 6、对便携式电脑、照相机、投影仪、VCD机、DVD机、电视机、手电钻等两用物质,实行专人负责,原则上不得借给个人带离所在部室。 7、全馆的日常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买或领取。 8、建立领物登记制。 9、全馆工作人员对其管理及使用的设备,必须爱护,妥善保管,按规程使用,定期维护。 10、设备外借,须经馆领导批准,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决定,并做好记载。 11、设备报废,必须经有关部门鉴定及同意,按规定程序进行。 12、调离图书馆的人员,必须向接替人员移交本人保管使用的设备及有关资料。 13、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,须向有关领导说明原因,凡因工作失职造成的损失,要追究责任。
为了是图书馆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,保证系统安全性、可靠性,要求每一位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计算机网络安全方面的法律,即:1997年公安部发布的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》、1998年国务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发布的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》、国家保密局发布的《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》等以及刑法中的有关规定,同时遵守以下规定: 为了保证数据安全,避免因各种原因造成的数据丢失,特制定本制度:
十二、文献检索课教师基本要求
1 、每位教师应按图书馆的安排,认真完成自己承担的教学任务。 2 、教师在每学期上课之前,须交教学日历;学期结束后,应将考题和成绩及时上报。 3 、教师应按教学计划认真备课、授课、辅导实习、批改作业。 4 、遵守学校的上、下课时间,不得迟到或提前下课。 5 、实习必须在实习室进行。实习中,教师不得离开实习室。 6 、建立听课制度,每学期至少对每个教师集体听课一次。 7 、每学期至少应进行一次教研活动,研讨有关教学内容、安排及教学方法的改进。 8 、根据学科及社会发展的需要,经图书馆和教务处同意,编制相应教材及辅导资料。 9、教师应爱护计算机等教学设备,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;上班时间不得在计算机上运行各种游戏软件和进行网上聊天。
十三、装订人员的管理办法 1、装订人员采用坐班与定额相结合的管理办法。 十四、书刊整架、顺架的基本要求
十五、阅览室检查评比标准及方法
十六、关于实施"参予管理奖"的暂行办法
奖励范围 实施程序
1、图书馆是学校消防、安全的重点单位之一。本馆各部室全体人员必须增加意识,提高警惕,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。 2、认真贯彻执行公安、消防机关及校保卫处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。经常对全馆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保卫教育,认真做好“四防”工作。 3、由馆领导担任图书馆安全责任人,各部室主任是本部室安全工作的责任人。 4、全馆职工都有责任关心消防安全工作,一旦发现事故隐患和苗头,应及时处理并向馆领导汇报。 5、严禁携带危险品入馆;严禁在书库、阅览室、复印室、计算机室、胶印室内吸烟,若劝阻无效,一旦发生事故,由当事人负完全责任。 6、下班后应认真检查门窗、水电和各种电器是否关好,发现问题及时处理。 7、本馆各部室的钥匙,未经许可,不得擅自配制和借用。 8、节假日值班人员必须认真负责,不得擅离职守。 9、夜间值班人员,应在闭馆后,对全馆进行检查,以确保图书馆的夜间安全。 10、各部室工作人员在下班时,应检查门、窗、水、电是否关好。 11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,一般一季度—次,凡逢重大节日,须进行全面检查。
1、每位教师应按图书馆及部室的安排,认真完成自己承担的教学任务。 2、教师在每学期上课之前,须交教学日历;学期结束后,应将考题和成绩及时上报。 3、教师应按教学计划认真备课、授课、辅导实习、批改作业。 4、遵守学校的上、下课时间,不得迟到或提前下课。 5、实习必须在实习室进行。实习中,教师不得离开实习室。 6、建立听课制度,每学期至少对每个教师集体听课一次。 7、每学期至少应进行一次教研活动,研讨有关教学内容、安排及教学方法的改进。 8、根据学科及社会发展的需要,经图书馆和教务处同意,编制相应教材及辅导资料。 9、教师应爱护计算机等教学设备,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;上班时间不得在计算机上运行各种游戏软件和进行网上聊天。 10、按时参加馆内的政治学习和打扫清洁卫生;平时馆内如安排其它活动,必须按时参加(上课除外),否则按迟到或事假计。 1、装订人员采用坐班与定额相结合的管理办法。 2、定额标准: (1)装订期刊:50个合订本/天·人; (2)补旧书:40册/天·人; (2)装订报纸:15册/天·人(厚度不低于2cm)。 3、奖励与惩罚: (1)未完成任务:每缺1天的任务按20.00元扣岗位津贴。 (2)超额完成:每超1天的任务,奖励10.00元。 4、装订人员在没有装订任务时,由馆办公室安排其它工作。 (一)图书 1、书库 (1)完全按索书号进行排列。 (2)图书摆放应整齐。 2、阅览室 (1)农业类图书要求顺至三级类目,多卷集图书须放在一起。 (2)其它类图书要求顺至二级类目。 (3)图书摆放应整齐。 3、小说借阅处 小说按类排列,多卷集小说须放在一起;图书摆放应整齐。 (二)期刊 1、中文过刊库 (1)精装期刊顺至年、卷、期。 (2)平装期刊按种排列。 (3)摆放整齐。 2、阅览室 (1)现刊排列必须与期刊架上的刊名相符。 (2)过刊:精装刊按年、卷、期排序,平装刊按种排列。 (3)摆放整齐。
为了加强阅览室的管理工作,真正树立“读者至上、服务第一”的思想,图书馆于1996年初开始了“先进阅览室”的检查评比工作。之后不断修改其标准,并逐步完善,现将修改后的检查评比标准及办法规定如下: 标准 1、文献的收登(15分) (1)当天上午收到的文献,必须当天处理完毕,并上架。否则每发现1次,扣1分(开学时集中登刊除外)。 (2)对办公室已交各室的期刊,但刊又不在室内,每少l册,扣2分,扣完为止。 2、整架(15分) (1)书刊整齐度(3分) (2)乱架率(12分) 坚持每天整理书刊、报纸及其它类型文献,凡有乱架均扣分,每0.1%扣0.1分,扣完为止。 3、补书标(10分) (1)凡书标损坏或看不清楚,必须更换,否则每0.1%扣0.2分。 (2)现刊室,若架标不清楚,必须更换,否则每0.1%扣0.2分。 4、清洁卫生(10分) 认真做好室内及走廊的清洁卫生,为读者提供良好的阅读环境。每天上班后,首先整理内务,须使桌椅整洁,室内无明显垃圾。 书架4分,门窗3分,地面1.5分,桌面1.5分。 5、阅览室的书刊一律不外借(10分) 阅览室的书刊一律不外借。若教师急需者,须经馆长签字批准,否则扣该室得分,每外借1人次,扣1分。 6、认真做好室内安全工作(10分) 每天下班后,应将电灯、门窗、监测仪等关好。若发现未关者,除按规定扣奖金外,每次扣1分,直到扣完为止。 7、组织纪律(10分) 主要是指迟到情况。按0.5分/人·次扣,扣完为止。 8、服务态度(10分) 认真树立“读者至上,服务第一”的思想。在任何情况下,不得与读者发生争吵。若发现工作人员与读者争吵,将视情况扣分。 9、遵守馆内各项规章制度(10分) (1)工作人员不得在阅览室吸烟、吃零食等,每发现一次,扣1分。 (2)中途离馆不登记者,除扣本人岗位津贴外,还要扣所在阅览室的得分,扣2分/人·次。 (3)若虽末离馆,但到其他部室闲聊,每发现1次,分别扣两室的本项得分各1分。 (4)上班后10分钟末到岗,扣0.5分/人·次。 (5)末挂牌上岗,扣0.5分/人·次。 评比方法 1、馆长、部室主任参加检查,每人根据检查结果给阅览室打分。 2、平时抽查,由馆长及办公室主任负责。抽查结果计入各室得分。 3、每学期将检查、抽查的所有得分进行累计,按得分高低排出名次。 奖惩办法 1、第一名为“先进阅览室”,除奖励该室100元奖金外,还授予流动红旗;第二名发给50元奖金。 2、对连续两次评为最后一名的阅览室,将扣该室工作人员津贴10元/人。
为了加快我馆从传统图书馆向现代图书馆转化的进程,全方位提高我馆的办馆水平和服务质量,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大全体工作人员参与管理的力度,充分发挥部室及个人的能力和创造精神。为此,特设立“参与管理奖”,有关实施意见如下: 奖励范围 (—)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授予该项奖 1、拓宽及深化图书馆服务领域和层次的建议。 2、对现有规章制度及行政、业务管理办法提出的修改意见及新构思。 3、对现有各种统计报表的修改及新构想。 4、对我馆管理结构、模式及文献布局的合理化调整及改革。 (二)下列情况之一不授予该项奖 1、在馆务会议上因研究工作,参与人员相互启发所产生的各种改进建议不授予该项奖励。 2、对某些细微的小建议予以口头表扬,不给予物质奖励。 3、对短期临时性工作的建议性意见不给予该项奖励。 4、馆领导不授予该项奖励。 原则 1、各项创新建议都应围绕读者需求这一原则。 2、实践检验原则:在半年内采纳实施,并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证明,确能提高服务质量,增进效益。 3.贯彻精神奖励为主,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。 4.发扬集体协作精神,提倡以部室集体创新思维为主的原则。 实施程序 1、建议人应事前填写《创新建议表》(一式两份),报馆办公室。 2、馆领导应在一个月内召开馆务会议对该项创新建议予以研究、论证,根据情况需要,可邀请创新建议人到会阐述该项创新的构思、效益预测及其可行性。 3、对某些特殊性的创新,可以先实践后补报。 十七、关于清洁卫生的若干规定
为了搞好我馆清洁卫生工作,给读者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,特作如下规定:
十八、图书馆安全保卫工作制度
1、图书馆信函的收发由办公室负责。 更多相关内容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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